滑县工业和信息化局滑县财政局关于申报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资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4-12-02
作者
来源:
各有关中小微企业: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豫政〔2012〕81号)、《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工业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豫财企〔2013〕11号)等文件精神,2013-2014年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项目开始申报。
一、企业申报资格:申报企业项目于2013年6月30日以来在发改或工信部门备案,并于2014年度完工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建设或技改项目;申报企业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施项目真实,管理制度健全且财务状况和信誉良好;2013年以来各项财政资金已支持的项目,不再重复支持。
二、支持方式和支持重点
以贷款贴息为主,重点向小微企业倾斜。
支持重点为:高成长产业发展、新兴产业培育、传统优势产业改造提升。
三、申报材料要求
(1)按照《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工业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豫财企〔2013〕11号)第十条要求提供相关资料;(2)在提供上述复印件基础上,提供相关原件;(3)2013年度及2014年1-10月份财务会计报表;(4)2013年度及2014年1-10月份实际纳税发票及分年度汇总表。(5)由企业法人代表签字、承担法律责任的承诺书。
四、项目申报、评审、公示
企业项目申报材料1式3份,分别报县工业和信息化局中小企业服务办公室2份,财政局服务贸易股1份,受理截止时间为12月10日,过期不再受理。
项目申报结束后,县工信局、县财政局对企业的申报项目进行初步筛选,聘请有关专业人员组成专家评委会,依据申报材料、实地查看等方式公开、公平、公正进行评审,评委按照各项评审项目内容逐项进行打分,依据评审结果确定扶持项目和扶持额度,并在滑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取得支持的企业,未纳入省财政经济效益月报系统的,12月份须加入经济效益月报系统,并补报1-11月份数据。
附件: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工业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请在河南省财政厅网站“服务企业”栏目查询)
联系人:县工业和信息化局中小企业办公室 杜新敏,电话:5508893,电子信箱 hnhxgxj@126.com.
县财政局服务贸易股杜建利,电话 8169008,电子信箱 hxczjlh@163.com。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