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食药行政处罚信息(第十一期)
发布时间:
2022-03-02
作者
市场监督管理局
来源:
市场监督管理局
序号 | 案件名称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企业名称或自然人姓名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1 | 滑县新区圣君生活广场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茄子案 | 滑市监罚字【2021】356号 | 滑县新区圣君生活广场 | 92410526MA40G4UK76 | 秦胜军 | 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茄子 | 免责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 | 免予行政处罚 | 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12月27日 |
2 | 滑县新区奥飞烟酒副食批发门市部未将张贴的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保持至下次日常监督检查案 | 滑市监罚字【2021】358号 | 滑县新区奥飞烟酒副食批发门市部 | 92410526MA9F0EAGXQ | 王晓玲 | 未将张贴的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保持至下次日常监督检查 | 1.警告;2罚款2000元。依据《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 | 主动履行 | 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12月27日 |
3 | 滑县新区海亮羊肉打卤面快餐店未登记从事食品经营活动案 | 滑市监罚字【2021】355号 | 滑县新区海亮羊肉打卤面快餐店 | 92410526MA455E733P | 姜海亮 | 未登记从事食品经营活动 | 罚款500元 依据《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一款 | 主动履行 | 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12月27日 |
4 | 滑县新区一二三便利店经营酸价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生花生米案 | 滑市监罚字【2021】357号 | 滑县新区一二三便利店 | 92410526MA9GLJF85W | 张士参 | 经营酸价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生花生米 | 1.没收违法所得60元;2罚款3660元。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五十条第二款 | 主动履行 | 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12月27日 |
5 | 滑县锦和日煜生活广场经营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绿豆芽案 | 滑市监罚字【2022】14号 | 滑县锦和日煜生活广场 | 92410526MA9EYRB72N | 张紫奇 | 经营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绿豆芽 | 1.没收违法所得47.5元;2罚款3452.5元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 | 主动履行 | 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1月7日 |
6 | 滑县道口镇卫河路小学餐厅使用清洗消毒不合格餐具案 | 滑市监处罚(2022)112号 | 滑县道口镇卫河路小学餐厅 | 52410526MJG069452B | 王同有 | 使用清洗消毒不合格餐具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罚款5100元。 | 主动履行 履行期限:15日 | 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3.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