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滑县民政局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送达公告

发布时间: 2024-04-22 作者 来源:

  因下列社会组织连续两年未按照规定参加年度检查,其行为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之规定。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三项、《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三项、《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第十条的规定,拟对下列社会组织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决定。

  拟撤销社会组织名单:

序号

单位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1

滑县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

51410526MJG064213X

张金朝

2

安阳市文心高级中学

52410526683198369F

李路静

3

滑县光明中学

5241052678342989X1

高铭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六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要求陈述、申辩、听证的,需在本公告送达届满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提出。逾期视为你单位放弃陈述、申辩、听证的权利。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8181587

  联系地址:滑县行政便民服务大厅一楼民政局窗口

  滑县民政局

  2024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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